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6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九批重点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两个类别,一级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二级学科设置以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3、已入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a类特色学科群相关学科不参加申报,其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不得作为学科成员参加省重点学科申报。
1、本次申报以突出特色,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优先支持对“三区一群”有直接推动和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大省”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催生培育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具体学科申报立项条件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3、各申报学院应根据各学科实际,在总结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验收的基础上,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申报申请,所提申请应经过充分论证,符合我校的办学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
涉及多个学院联合申报的一级学科由一级学科主体所在学院牵头申报。
4、申报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5、按照《通知》规定的统计时间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6、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
1、9月8日,研究生处向各学院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申报工作要求。
2、9月15日,各申报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拟申报学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以及申报负责人、材料撰写人等信息。
3、10月9日,各申报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经各学院充分论证和认真审核通过的《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详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电子档(word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支撑材料电子档(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纸质材料一份且须申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其中,支撑材料包括《申报表》中所列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等,请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合订本,《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与支撑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处。
4、10月12日前,研究生处组织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申报名单。
5、10月19日前,各申报学科根据评审反馈意见,进行申报材料修改。
6、10月20日,各学院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研究生处审查并上报省教育厅。
7、咨询和材料受理联系人:蔡哲,联系电话:62506093、62506902。